德亭电器维修点嵩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4日 点击:[3]人次
1、招标条件
嵩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嵩脱贫〔2018〕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嵩县财政统筹涉农资金,招标人为嵩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及设备购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嵩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2、项目编号:嵩县交易水利G【2018】039SL
2.3、资金来源:嵩县财政统筹涉农资金
2.4、项目投资:约1800万元
2.5、建设地点:嵩县境内
2.6、项目概况:工程拟解决田湖镇、闫庄镇、白河镇、德亭镇、纸房镇、何村乡等15个乡镇的25个行政村3.2501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建设供水工程115处,其中:新建机井工程9处、引提水工程70处、管网延伸工程36处。
2.7、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土建施工及相应配套设施的购置与安装等。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8个标段,标段划分内容如下;
第1标段:施工标段,负责田湖镇、闫庄镇的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安装及打井配套等;
第2标段:施工标段,负责库区乡的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安装及打井配套等;
第3标段:施工标段,负责大坪乡的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安装及打井配套等;
第4标段:施工标段,负责城关镇的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安装及打井配套等;
第5标段:施工标段,负责纸房镇的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安装及打井配套等;
第6标段:施工标段,负责何村乡的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安装及打井配套等;
第7标段:施工标段,负责大章镇、德亭镇的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安装及打井配套等;
第8标段:施工标段,负责饭坡镇的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安装及打井配套等;
第9标段:施工标段,负责黄庄乡的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安装及打井配套等;
第10标段:施工标段,负责九皋镇的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安装及打井配套等;
第11标段:施工标段,负责木植街乡、车村镇、白河镇的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安装及打井配套等;
第12标段:PE100管材采购。主要负责田湖镇、闫庄镇、大坪乡、库区乡、饭坡镇的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管网工程PE100管材、管件供应;
第13标段:PE100管材采购。主要负责城关镇、纸房镇、何村乡、德亭镇、大章镇的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管网工程PE100管材、管件供应;
第14标段:PE100管材采购。主要负责车村镇、白河镇、木植街乡、黄庄乡、九皋镇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管网工程PE100管材、管件供应;
第15标段:机电设备采购。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机泵及钢管采购;
第16标段: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消毒设备(紫外线型消毒设备)采购;
第17标段: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无塔供水器采购;
第18标段:监理标段。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全程监理。
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文件为准。
2.9、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11标段(施工标段):
(1)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与本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
(4)提供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及政府部门指定正规网站的网页版中标/结果公示)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份;
(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自2014年度至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以来的);
(6)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被委托人(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7)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被委托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以网上公示为准);
(8)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投标文件等资料一并存档;
第12-14标段(管材采购):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相关产品;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2)设备生产厂家须具有省级以上涉及生产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提供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政府部门指定正规网站的网页版中标/结果公示)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份;
(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自2014年度至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以来的);
(5)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被委托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以网上公示为准);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投标文件等资料一并存档;
第15至17标段(物资采购):
(2)第十五标段具有制造水泵或水泵相关的机电设备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未实行许可证制度的除外);第十七标段具有省级及以上涉及生产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提供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政府部门指定正规网站的网页版中标/结果公示)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份;
第18标段(监理标段):
(1)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提供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政府部门指定正规网站的网页版中标/结果公示)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份;
(6)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及被委托人(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7)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总监理工程师、被委托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以网上公示为准);
(8)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投标文件等资料一并存档;
3.2符合投标条件的施工投标人可最多对本项目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符合采购标段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可最多对本项目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若投标单位被评标委员会推荐2个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顺序按标段金额由大到小的顺序确定其所中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3.3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采购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被授权委托人携带(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近半年(2017年9月1日以来)以上的社保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于2018年03月22日至2018年03月28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到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大厅进行投标报名。
4.2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第1-11标段(施工标段):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3)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4)企业业绩;
(5)2014年度至2016年度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以来的);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以网上公示为准);
(8)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第12-14标段(管材采购):
(1)营业执照;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2)生产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售后服务承诺书;
(3)企业业绩;
(4)自2014年度至2016年度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以来的);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以网上公示为准);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第15至17标段(物资采购):
(1)营业执照;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售后服务承诺书;
(2)第十五标段:生产许可证;第十七标段: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企业资质,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企业业绩;
(5)自2014年度至2016年度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以来的);
(8)“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注:以上各标段的投标报名资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到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大厅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5.2、招标文件售价:1-11标段:500元/标段;12--18标段:4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04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嵩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地址:洛阳市嵩县白云大道1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938855580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西北角广汇国贸A1202
联 系人:刘女士
电 话:0371-65585906 15517821440
行政监督部门:嵩县水利局
地 址:洛阳市嵩县白云大道1号
电 话:0379-66330138